关于对寄往巴西的物品类邮件提供收件人税号的紧急通知

 最近,巴西邮政发出了邮联通函,称根据邮联法规和国内法律要求,巴西邮政将从2020年1月1日起向巴西海关提交所有进口商品邮件的收件人税号信息,因此巴西邮政要求所有邮政经营者能够提前收集并向其传送税号信息。为确保我邮政出口巴西货物邮件的清关时间,各机构应提醒寄件人从现在开始提供收件人的税号信息。下面是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对于使用纸质面单的物品邮件,如特快专递、包裹等,投资部门和营业机构应提醒客户在面单收件人地址栏填写收件人税号信息。具体位置见附件1。如果邮件上需要随附CN23报关单的,请在报关单的“进口许可号”处填写收件人的税号信息。在巴西,自然人税号称为CPF码,格式为000.000.000-00;法人税号称为CNPJ码,格式为00.000.000/0000-00。
    对于使用电子面单的商品邮件,如电子邮件宝藏,协议客户包,快递(包括电子快递)等。集团快递业部门正与开发商、ERP制造商及电子商务平台沟通,尽快修改数据接口文件,增加收件人的税号字段。接口更新前,请及时通知当地在线客户,并暂时填写收件人税号。网上快递税单填写地点(详见附件1)、协议客户小包和e邮宝电子面单的税号填写位置。
  准确提供收件人税号是保证进口报关单到巴西邮件报关及时性的关键。各地要加强关注,及时安排,提前通知客户,加强对已收发邮件的检查,尽量通知客户更新完善未填写税号的邮件。